为加大对企业扶持的力度,助推企业发展,稳定就业岗位。近日,县人社局下发了《关于实施企业普惠制岗位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》,继续实施企业减负政策,积极落实普惠制岗位补贴。 实施企业普惠制岗位补贴,是扩大失业保险基金支出范围、预防失业、促进就业的重要举措。根据政策规定,凡在我县参加失业保险正常缴费满一年,并承诺一年内不实施规模性裁员的企业(合同到期正常终止的除外),均在补贴范围内。具体标准为:按照申报企业前三年平均缴费额(不含三年前的补缴金额)的40%作为补贴标准,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标准补贴,最高支付额不超过50万元。缴费不足三年的,年均缴费额按实际缴费额的平均数核定。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须报送企业岗位补贴申请表、不规模性裁员承诺书、失业保险缴费证明、稳定员工队伍计划措施等相关材料。 今年,此项工作申报时间为6月14日至28日。下一步,县人社、财政部门将对企业申报的材料进行审理,报市主管部门审批后,将补贴资金一次性拨付到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基本账户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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